| 雁峰区城乡集贸市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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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7 10:16 文章来源:雁峰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了维护我区集贸市场的安全稳定,促进城乡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综合工作,根据衡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对城乡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雁峰区城乡集贸市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屈国原同志任组长,区综治办、区商务局、公安雁峰分局、工商雁峰分局、区城管办、区环卫局以及各街道、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二、 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集贸市场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偷盗、扒窃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 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新闻媒体和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政府整治的决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营造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集贸市场要制作一条宣传横幅悬挂在市场内。
(二)突出重点,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搞好集贸市场的治安秩序整治工作。
(三)严打严治,务求实效。 要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巡逻力度,及时打击现行案件,形成高压态势,不给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同时要形成长期机制,确保集贸市场治安秩序长治久安。
四、 工作要求
区综治办负责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公安雁峰分局负责集贸市场内存在的偷盗扒窃、骗钱、赌博等非法行为进行打击;
工商雁峰分局负责对集贸市场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不正当竞争等非法行为进行打击;
区城管办负责对集贸市场外溢现象进行整治,取缔市场周边马路市场和临时摊点;
区环卫局负责集贸市场垃圾的清运,确保集贸市场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各乡镇、街道负责对集贸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进行监管,配合各职能部门抓好整治工作;
各部门要强化负责对各集贸市场的整治工作,及时掌握信息,采取可靠措施,务必将一些不法行为打压下去。在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雁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雁峰区商务局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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